江门海关查获不锈钢来料加工转一般贸易出口案

2003-04-30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近日,江门海关连续查获两宗进料加工项下不锈钢制品的走私、违规案,发现有不法分子改换贸易方式,通过加工贸易渠道走私,以达到规避保障措施和偷逃特别关税的目的。两案案值人民币110多万元,涉税55万元。
    江门海关调查部门在稽查中发现,为了避开保障措施的高税率和进口配额、国家审批等非关税壁垒的限制,加上实施保障措施后,同种或同类进口商品相对减少,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内销时的利润更大,因此,少数不法分子企图通过加工贸易渠道进口转内销,达到偷逃税款目的。他们利用加工贸易核销期这个“时间差”,擅自内销以加工贸易进口的不锈钢薄板。如鹤山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在2002年8-12月份在承接广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进料加工手册进口的197吨冷轧不锈钢卷板的加工过程中,将上述不锈钢卷板13525.1公斤做成7740只不锈钢壶擅自内销,该案案值人民币35.6万元,涉税17.8万元。
    随着保障措施的实施,受配额限制和特别关税的影响,进口料件的成本增加,不法分子转向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后,生产成品以一般贸易出口,达到逃避特别关税从而营利的目的。如查获的上述广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贸易方式申报不实案中,该公司在进料加工项下的不锈钢卷板28474.9公斤生产成品29778只不锈钢壶后,在没有经海关同意的情况下,以一般贸易的方式申报出口,案值达75万元,涉税37.5万元。
    自2002年5月24日起,我国决定对部分进口的钢铁产品采取了临时保障措施(后决定实施最终保障措施)。江门关区自实施最终保障措施以来,不锈钢进口结构出现一般贸易进口大幅减少而加工贸易增加的情况。据统计,今年首季,该关区不锈钢薄板保障产品一般贸易共进3601.4吨,比去年同期下降70.0%;加工贸易进口12343.3吨,增长32.0%;加工贸易进口量占保障产品进口总量的比重达77.4%,同比上升33.7个百分点。同时,从最终保障措施中具体列明配额量的国家(地区)的一般贸易进口量大幅减少,加工贸易进口量大幅增加。如从台湾、日本一般贸易进口分别减少87.1%和44.9%,而加工贸易进口则分别增加245.3%和36.6%。对此,江门海关予以高度重视,及时分析关区不锈钢进口发生的变化,加强对该项商品的分析、审核和监控,甄别正常与非正常情况,组织加工贸易专项稽查,防止和打击利用加工贸易渠道规避保障措施和偷逃特别关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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