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进口资质标准趋严专家看好代理制

2007-01-08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新的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标准变得更加严格,符合进口资质的企业数量虽然目前还不确定,但数量减少是肯定的。积极推进铁矿石进口代理制,有利于促进矿山企业、钢铁企业与贸易企业三方建立稳定互利的合作关系。”中钢协常务副会长罗冰生明确表示,该标准是规范钢铁行业贸易秩序的行业新规,生产企业与贸易企业都要严格执行。
    2006年12月28日,中钢协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联合发布了《2007年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标准》和《关于推进铁矿石进口代理制的意见》,两文件将于2007年1月10日开始试行,2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透露,今年中钢协将定期组织召开钢铁生产企业与贸易企业的供需见面会,加强没有进口资质的小企业与铁矿石代理商之间的信息对接与合作。
    标准新增节能环保篇
    新《标准》对企业的经营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规定企业注册资本应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2005年度企业按海关统计进口铁矿石总量必须达到70万吨及以上;自营进口量在30万吨以上、70万吨以下企业通过自行组合并达到合并进口数量70万吨及以上的,可合并申请进口铁矿石企业资质。
    对于当前符合资质企业的数量问题,罗冰生表示,由于70万吨进口数量的年限界定是以2005年还是以2006年的数据为标准还有待确认,所以具体数字还不确定,但数量减少的趋势是肯定的。
    罗冰生同时强调,对企业的节能、环保提出新要求是本次新《标准》中最值得关注的内容。 《标准》要求,以钢铁生产为主的企业应符合国家颁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钢铁行业准入标准。粗钢年产量必须达到100万吨及以上,生产特殊钢产品的企业可适当放宽。对拥有200立方米以下或300立方米以下高炉容积的钢铁生产企业,必须按国家发布的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要求,制定淘汰落后装备的时间进度计划,经审核确认后执行。 同时,该《标准》对钢铁生产条件、能耗指标、环保指标等都作出了相应的要求和规范。
    对于铁矿石进口代理制的推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会长陈浩然表示,这一制度有利于进口企业规避风险,有利于生产企业稳定货源和规范铁矿石贸易秩序,应积极推进实施。
    今年铁矿石供需基本平衡
    对于2007年国际铁矿石市场的供求变化,罗冰生指出,最近3年全球矿山资源投资大幅增加,铁矿石供应能力在不断增强,完全能满足全球市场需求。从需求方面看,2007年我国进口铁矿石将在2006年基础上增加3000万吨。
    由于三大矿山集团公司垄断了全球海运贸易量的70%,他们对全球市场的供需关系变化有很强的调节能力,而对需求方来讲,由于其分散性的特点,市场调节能力相对较弱。 “综上,2007年国际铁矿石供需将基本平衡,但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罗冰生强调。
    对于2007年铁矿石基准价的上涨,陈浩然表示,表面上协议矿价格上涨了,但从2006年前11个月我国进口铁矿石数量来看,我国进口矿石2.97亿吨,其由于以现货模式为主的印度矿进口数量比重下降,导致我国进口铁矿石综合价格下跌5%。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我国从印度进口的现货矿石平均价格与2005年相比也下降了16.54%。因此,长期协议价格的上涨不会对国内钢铁企业产生太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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