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在山西省试点

2007-06-25 08:51 来源: 我的钢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从7月1日起,包括我省太原、大同、阳泉、长治在内的中部六省的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8大行业,将正式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相关测算显示,纳入试点范围内的我省3122户企业将在这次试点中受益,全年将抵扣增值税20亿元左右。据悉,此次试点改革对我省财政影响不大。

采掘业受益最大4类小企业无缘

我省太原、大同、阳泉、长治四市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主要包括: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采掘业、电力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共8大行业37个子行业。在这8大行业中,受益最大的是采掘(如煤炭)、电力、冶金(如钢铁)、装备制造业等行业。仅采掘业一项,据初步测算,全年将抵扣增值税11.45亿元。占到8大行业抵扣总额的50%。其中,焦炭加工企业,年产普钢200万吨以下、年产特殊钢50万吨以下、年产铁合金10万吨以下的钢铁生产企业和电解铝生产企业,《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应关停的燃煤(油)机组等4类小企业则不能享受扩大增值税抵扣的优惠。

入围企业只需备案增量抵扣按季退税

从2007年7月1日起,年生产销售额占其同期全部销售额50%(含50%)以上的纳税人,购进、自制、租赁机械设备等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不含不动产)以及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等,可纳入扩大增值税的抵扣范围。抵扣多少与否关键是以“当年实现应缴增值税超过上年应缴增值税部分”为标准。如果当年实现的税收与上年比较没有增长,就不能享受此政策的优惠。同样,如果有的企业刚好在政策出台前两年完成了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也不能享受到此政策的优惠。我省太原、大同、阳泉、长治等4个城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只需按程序申报备案,由企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按“先抵欠税、增量抵扣、按季办理、年底清算”的方式,于每年的4月、7月、10月、12月进行申报,办理退税手续。所谓“增量抵扣”,即抵扣税额不超过企业当年的新增税额,特别是总部设在上述4市、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也可实现“全省抵扣”,如省电力等。税负平均下降约1%上市企业获益匪浅“增值税改革,将会对企业投资产生巨大促进。”省国税局局长举例说,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对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不予抵扣,一定程度上对企业扩大投资、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有抑制作用。企业购买一台设备交完增值税后共需要1170万元,而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后,同样一台设备企业仅需支付1000万元,二者相差很多。如此一来,企业投资成本将会大大降低。流转税管理处处长赵峰分析,增值税调整,对各类企业的影响并不完全一致,其中对资本密集型企业的促进作用将会非常显著。例如,固定资产投资较大的电力、汽车、装备制造等行业,将受益匪浅。这类企业上一条生产线或一台机组,投资额动辄便以亿元计,税制改革后,他们一条价值1亿元的生产线,可以抵扣的税金就将高达上千万元。据了解,我省4个市的8大行业,经初步测算平均税负下降约1%。有专家透露,实施新政后,企业的生产成本可下降1/6至1/7。

据了解,我省25家上市企业中符合8大行业要求,具有申请转型资格的上市公司包括西山煤电、大同煤业、潞安环能、国阳新能、漳泽电力、太钢不锈、太原化工、煤气化、太原重工、晋西车轴。山西焦化、兰化科创、安泰集团等将得益于本次试点政策。

合理筹划税收企业须要吃透政策

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增值税转型政策7月1日就开始正式实施,一些企业也听说了这个政策,但对于到底该如何实现增值税的增量抵扣,很多企业还不是很清楚。一些企业表示,他们正在等待税务部门随后可能会组织的相关培训。

省局流转税管理处处长赵峰告诉记者,企业可以自愿选择享受税收政策优惠,但必须按年度进行。《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可放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权,从提出声明的日期为准,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不得再计入进项税额抵扣。必须在期满12个月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方可恢复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权。

同时,赵峰提醒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转型时要结合自身实际,注意《暂行办法》的几个特殊规定,做好纳税筹划和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在抵减2007年7月1日之前欠缴的增值税后,剩的部分应退还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但是,应退税额不能超过本期新增增值税税额。在“应退税额”内抵减2007年7月1日以后新欠缴增值税税额,抵减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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