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焦炭的反倾销对企业影响较小

2008-03-19 10:52 来源: 我的钢铁

欧盟3月17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焦炭征收为期五年的正式反倾销税。据业内人士介绍,中国焦炭出口价格已经大幅上涨,此次欧盟针对中国焦炭的反倾销看似“来势汹汹”,实则影响甚小。

欧盟的反倾销措施主要针对原产自中国的直径超过80毫米的块状焦炭,该种焦炭主要用于绝缘、绝热材料制造和铸造行业。欧盟规定,中国焦炭的净到岸价格如果低于每吨197欧元,征收的反倾销税为其间的差额;如果高于每吨197欧元,则不征收反倾销税。

此次反倾销的调查开始于2006年12月20日,涉案金额约4,600万美元,调查期为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欧盟委员会2007年9月做出初裁,决定将中国焦炭的“价格门槛”设定为每吨227欧元。但在欧盟焦炭消费行业的积极游说下,正式反倾销决定降低至每吨197欧元。欧盟表示,先前多征收的部分将予以退回。

欧盟的这一决定将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刊登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并正式生效。据欧盟估计,相关企业的生产成本将因为其贸易保护措施增加1%。

本次征收反倾销税已是欧盟第二次向中国焦炭企业“发难”。1999年,欧盟就曾对中国铸造焦进行过反倾销调查。2000年12月开始对中国的铸造焦征收每吨32.6欧元的反倾销税,2003至2004年内,由于欧盟市场供不应求,2004年3月欧盟委员会决定暂停征收反倾销税,2005年12月16日,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

一位业内人士在评论欧盟反倾销措施时表示,这一反倾销措施有点“过时”了,中国焦炭出口价格从2007年开始已经大幅上涨,远超过了他们设置的197欧元/吨的最低价。

在2007年,中国焦炭行业经过7次提价,出口价格也创出新高。据了解,目前国内冶金焦售价已经达到2,000元/吨,铸造焦价格相对更高,与欧盟规定的反倾销税“门槛”价格接近。

同时,中国焦炭出口关税也不断上调。近年来,在资源、环境的压力下,中国政府逐渐改变了鼓励焦炭出口的政策,于2004年取消了焦炭出口退税;又从2006年底开始对焦炭开征5%的出口关税;2007年5月21日进一步将焦炭出口关税提高10个百分点至15%;从2008年开始,焦炭出口关税再度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25%。

业内人士指出,按照目前的国内价格加上出口代理费、运费、关税等,中国出口欧盟的焦炭价格远在197欧元/吨以上。而欧盟设置这样一个反倾销价格门槛,可防止焦炭供给过剩时,中国焦炭可能以低价占领市场。但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焦炭价格上涨具有较大的支撑,出口价格很难再回落到197欧元以下。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人士透露,铸造焦在中国焦炭出口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并不高,不过,中国铸造焦质量好,国外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而出口价格的上涨更能反映中国铸造焦的真实价值,对中国出口企业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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