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2008-04-03 10:37 来源: 我的钢铁

重庆市已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并自3月1日起开始计征。4月1日至10日,煤炭生产企业和个人须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3月基金。

征收标准为:每吨原煤征收40元,每吨洗精煤征收60元,每吨焦炭征收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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