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上调煤炭铁矿石等的出口税率
2008-04-25 10:09 来源: 我的钢铁
越南财政部作出第17/2008/QD-BTC决定,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税率,旨在抑制通胀和平稳市场价格。该决定从2008年4月22日生效。
根据上述规定,原矿出口税上调,农产品、食品和生产必须物资进口税率下降。在出口税率方面,煤炭出口税率从10%调到15%,原油出口税率为8%,铁矿、铜矿等金属矿出口税率为20%,建材石料出口税率为12%。以鱼类、软体动物、其他无骨水生物等为原料的加工制品税率为0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