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将对中国钢缆钢丝绳等征收123%倾销税

2008-08-18 14:22 来源: 我的钢铁

乌克兰外交部致函中国大使馆表示,7月23日乌克兰国际贸易跨部门委员会通过《关于对产自中国的非绝缘黑色金属制品(除不锈钢制品以及民用航空制品外)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最终反倾销税自《裁定》生效之日开始征收,期限5年,税率123%。最终反倾销税独立于其他应缴的税费(必缴部分),如进口关税、其他海关税费等,由乌克兰海关征收。

对商品的描述为:扭成麻花状的铁丝、缆绳、粗绳,横截面最大直径不超过3毫米;镀锌的麻花状铁丝,横截面直径3毫米以上;镀表层的缆绳、粗绳(包括封闭盘式包装的,但镀锌的除外),乌克兰对外经济活动商品编码为7312105100,7312105900,7312108200,7312108400,7312109900,731210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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