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央企战略重组是重点

2009-10-26 09:26 来源: 我的钢铁

临近10月末,2009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也将于此时由国资委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向财政部提交。知情人士向CBN记者表示,中央企业间的战略重组将成为计划支出的重点之一。

重组资金全覆盖

2006年末,国务院国资委曾出台《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0年,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但中央企业至今还有135家,所以在剩余的一年时间内,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繁重。

该人士对记者透露,对于2007年以来进行了重组和2009年要进行重组的企业,此次的预算上基本都计划安排一些资金。

从首次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开始,企业重组就是预算资金支持的方向。2008年中央企业资本预算总支出547.8亿元,用于推进中央企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预算支出81.5亿元,占总体预算支出的比例为15%。

受重大自然灾害、政策性亏损和国际金融危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2008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6961.8亿元,比上年下降30.8%,这使得今年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体数额可能会有所缩小。据媒体披露,2009年度央企可上缴上年红利初步预计共约385亿元,比2008年上缴的红利缩水了四分之一。

不过,用于推进中央企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资金安排不一定会少于去年。因为2008年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用于支持特大自然灾害中损失较重的中央企业灾后恢复重建的预算支出占比为36%,灾害因素消失后,今年财政部和国资委将有更宽裕的空间支持企业战略性重组。

至于最终如何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支出,还有两项程序要走。按照财政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的要求,财政部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国资委、中国烟草总公司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中央预算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在10月末接受到此预算建议草案后,财政部将于今年12月底以前,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并由国务院最终批准决定。然后财政部将于明年3月底以前,批复各中央预算单位。

红利上缴比例近期难上调

中央企业自2007年开始向财政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试点工作。当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结束了自1994年以来中央企业只向政府上交税收、不交红利的历史。

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后,公众和市场对其期望较高,更希望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能成为一般性政府预算的较大补充,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目前的收入难以满足上述支出要求,而且其地位也与一般性政府预算有差异。

中国共有约12万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中由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135家,余下有财政部托管的中央金融企业和其他80个部门下属的各类中央企业。现行的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中,除国资委所属大部分企业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外,其他企业并没有被纳入上缴框架,资本经营支出缺失了一大部分收入来源。

另外,已经上缴资本经营收益的企业中,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按净利润的10%上交;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类企业按净利润的5%上交;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暂缓三年上交。从长期来看上缴比例偏低,但受制于短期企业利润下滑的压力,暂时还难以提高上缴比例。

而且根据《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政府建立该制度之初就着眼于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按照资金使用性质划分为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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