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钢物流“四举措”打造“第三利润源”

2012-10-31 08:58 来源: 山东国资委

一是加强原燃料卸车管理,降低矿料综合亏耗。制定《大宗原燃料卸后车辆清扫管理办法》,明确装运矿粉、煤炭等车辆的卸车清扫标准,每月对卸空车辆清扫状况进行抽查,纳入绩效考核。相关单位制定实施了相应措施,加强卸车现场管理,使矿和煤炭每车残留量降至5公斤以下。二是优化资源配置和运输组织,提升物流效率和效益。对青岛港、日照港、岚山港等港口出口钢材集港和进口矿进厂运输推行双程配载模式,汽车运输价格平均下调5元/吨;深入研究优化省内汽运组织方案,积极与新汶矿业公司洽谈,使汽运公司承担新汶矿业潘西、辛庄矿点全部煤炭运量,新汶矿业孙村矿点煤炭运量由15%提升至50%,鲁中矿业矿粉运量由不足20%提升至60%。三是建立完善新的定价机制,降低物流费用。系统分析各港口至莱钢的铁路与汽车运输综合费用,对钢材送货各区域、线路、车源、车上价格、车流量、运输成本等进行系统摸底调查,建立“运输招标+动态调整”的定价机制,对运价进行动态调整,压缩物流费用,让利于钢材用户。四是系统优化工作流程,提升仓储管理水平。按照现代仓储要求,优化从客户进站到离站的每个环节流程,缩短客户排队时间,优化现场垛位管理,提高发货速度。今年以来,储运配送站单日收发货量屡创新高,库容较去年扩大80%,提升至11000吨,降低移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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